【濕地保育法完成三讀立法通過】

這是台灣生態保育上,首次由下而上推動立法,
民間版本先到立法院,才有行政院版本。
明確的溼地是明確濕地保護政策及其手段的關鍵。
若未有明確、直接、積極的經營管理機制與法律機制,
在核心概念的闡述或理解方面,勢必會出現多重管轄甚至是無人管轄的局面。
不僅將直接導致某些濕地資源或功能無法得到國家法律的有效保護,
更將致使管理者在溼地管理實際工作中,
難以把握濕地管理的範圍與界線,
也無從制定適用於溼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今日《濕地保育法》完成三讀立法通過,
淑芬要特別要感謝民間友人環保律師詹順貴、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林子淩、
張曉風老師、邱文彥委員等。
雖然是濕地保育的一小步,卻是台灣文化環境保育的一大步。
讓我們繼續為維護台灣自然環境一起努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GOERpV40A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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