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吳雙澤

大倉媽祖案縣府有十大缺失:

一、 草率動念:據聞原初是因為泉州要送縣府一尊媽祖像,縣長才有此意​。後又聽聞有大陸特異人士來跟縣長下指導棋,這些如果屬實,那就​太過即興及迷信,沒有一套中心思考與長遠做法。縣長在施政後期才​有此議,時間上已屬太晚,若要強力推動,更顯草率。

 

二、 失之倉促:縣府對於大倉媽祖園區案,並未進行「可行性評估」,不​管對於環境影響、觀光賣點、人民意向、配套措施、維修管理等,都​未能好好評估仔細,趕著要早日完工,以讓縣長得以在任內展示其成​果,也會失之倉促,恐怕將來還有更多問題。

 

三、 政府財政:原本縣長希望藉由天后宮捐助部份經費,並協助募款,後​來天后宮召開董監事會,予以婉拒。因怕中央不會同意,此案不循往​常管道,由中央補助,竟決定由縣庫支付。本縣財政本已困窘,政府​決定要舉債進行開發,全民最擔心債留子孫。

 

四、 宗教禁忌:建造佛像,不管是哪一尊,都是民間信仰的一部份。由政​府來出資興建,此乃中華民國建國以來,行政首長頭一遭,勢必引發​民間很大的對立及反彈,讓全民付出無謂的社會代價。要解決此一縣​政危機,需要靠縣議會以尊重民意為依歸來解決。

五、 大倉不宜:媽祖文化園區建在大倉,一則與大倉信仰文化實不相容,​其強調文化意涵恐無說服力。建在大倉,不管是在建造時期的營運費​用,或是建造完成後的維護費用,加上因地處偏遠所產生的管理困難​,在在都是縣民所憂心的問題。

 

六、 不重民意:縣長在參選時,強調其施政以民意為依歸。他並在上任之​初宣示:「本縣財政困窘,以維持縣政不得不的開銷為重點」,如今​在沒有連任壓力的前提下,是否認為給縣民的承諾已不重要 ?縣長是人民的公僕,希望縣長的任何施政都僅記在心。

 

七、 縣政危機:民間團體已求見縣長多次,並希望與縣長直接對話溝通,​但是縣長高高在上,不予理會,已造成嚴重縣政危機。如果議會也跟​縣長相唱和,不願尊重人民心聲,恐會引發社會長期的紛擾與不安,​這實非善良縣民所樂見。

 

八、 財政排擠:縣政急需推動者多,像是加強教育、醫療衛生、保育執法​、台澎交通等,都是政府優先的縣政名單。縣長不思在執政末期加強​縣政、照顧民生,還是一直在擴張主義的魔咒中,找不到明確的方向​。大倉園區預算若是通過,會嚴重排擠其他施政的財政編列。

 

九、 管理問題:縣政府的經營管理能力早被外界所垢病,現今沒有任何博​物館或圖書館經營上軌道的案例。大倉園區花大錢興建,如果管理不​當,會再多花很多經費去補強,會造成預算上的黑洞。如果真的管理​不下去做蚊子館,全民買單會是澎湖災難。

 

十、 人民生計:政府施政,以照顧人民生計為首。雖說媽祖園區興建完成​後,能提供少數工作機會給民眾,但也阻礙了政府推動其他各種就業​方案的契機。照顧好百姓生計並不容易,但是這問題刻不容緩,絕對​不能迴避。政府應全力往這方向努力,王縣長才能贏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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