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發出採訪通知給各媒體記者,也附上一篇新聞稿,內容如下:(以為紀錄)
【反對隘門沙灘BOT案】
新 聞 稿
2011.10.28
不要澎湖隘門沙灘成為下一個台東美麗灣!
從沙港海豚館、青灣的白沙海園、外垵的海洋牧場、望安跨海大橋、吉貝沙尾BOT、漁翁島BOT等等案例,澎湖的開發敗例已經太多了!至今沒有一個BOT案可以善終的!
每次都說得冠冕堂皇,大張旗鼓圍地開發,原始的海岸線破壞殆盡,然後半途而廢,無人究責,並一再重蹈覆轍,澎湖自己的前車之鑑多不勝數,必須引以為戒,何況台東的抗議現場還是進行式,不論是否為澎湖居民,只要是熱愛海洋與土地的人,都在大聲疾呼:我們不要隘門沙灘成為下一個美麗灣 !
隘門沙灘美麗卻身世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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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 邀 採 訪
2011.10.31 上午九點@環保署
【反對隘門沙灘BOT案】
不要澎湖隘門沙灘成為下一個台東美麗灣!

從沙港海豚館、青灣的白沙海園、外垵的海洋牧場、望安跨海大橋、吉貝沙尾BOT、漁翁島BOT等等案例,澎湖的開發敗例已經太多了!至今沒有一個BOT案可以善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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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攝影 鄭同僚
上上禮拜我到種籽時,這個小一的男孩剛好被一個小二的男生告到法庭上,理由是在圖書館撞了人而且沒有道歉令人不舒服。法庭上這孩子安安穩穩不疾不徐為自己辯護,承認自己不小心撞了人,但堅持說他有道歉才離開。看他真摯的表情,不像是在找託詞,有點擔心這會不會變成各說各話的懸案。主審的高年級學生法官這時請他和證人詳細訴說當時的情形。
小男孩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說:「我是有撞到他,但我有很真誠的道歉了。」原告不同意,說沒有。旁聽的證人解釋說,確實有道歉,但是很小聲而已。法官於是又問小男生,若有誠意要道歉,為何講得讓人家聽不到?
小男孩很慎重站起來,右手高舉,然後快速從右上方滑到身體左下方,邊比劃還一邊解釋說:「因為在圖書館,音量要放小,才有禮貌」。我看著他超認真又可愛的動作,差點在旁聽的後座笑出聲來。真相大白。法官於是請小男孩再當庭道歉一次,雙方接受,也瞭解了,案子就歡喜結束,法官、原告、被告以及邊吃便當⋯⋯邊旁聽的孩子們開了門,衝進正午飽滿的陽光裡。
今天我在草地上遇到小男孩,他很自在邀請我一起玩耍。他先請我把一根竹子深深插在土裡,我軟土深掘,一下就讓竹子入土七分。他看看我,接著自己拔了一根帶莖的茫草歪斜插在下了好幾天雨後鬆軟的草地上,然後看看我,很得意地說:「我也不是省油的燈」。「燈」字的尾音,還刻意拉很長,像這一片青山綠地一樣綿延有力。
哈,我也很相信啊,這樣質樸有勁篤定踏實的生命,當然不會是省油的燈。
(註:為免讀者誤會,略做說明。種籽實驗小學設有法庭,但不是一般的法庭,雖然以法庭的形式進行,但主要作用在教育與溝通,不只是裁定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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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休閒漁業人才培訓研習課程」中,Lin Lu 講師談海洋旅遊與生態保育。他除了介紹了澎湖海域及海洋資源的獨特性外,也針對前一陣子的新聞:「澎湖旅遊達人,捕獲野生蘇眉魚」,要在座的聽者省思:「每斤肉就算賣了兩百元美金,跟讓牠在海裡面自由自在的游泳,只要我們下水,就有機會看得到。哪一種較能創造經濟產值? 」。
另外,他介紹了日本的砂濱美術館和望安的海龜印符,都是集創意和努力,對於當地的生態旅遊很有指標性的貢獻, 也是我們在思考島嶼的未來時,很能參照的圖像!
結尾時,是一首很美的海洋之歌:
⋯⋯
海 戀 (英國桂冠詩人 梅斯菲爾 )
我必須再回到海上,回到那寂寞的海天
我只要一艘高船,和一顆星為他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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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攝影 吳雙澤
隘門沙灘旁的林投公園內,有個及林春咖啡館,因為平常很幽靜,特別是在這樣秋意漸濃的日子裡,成了騷人與墨客最好的去處。我常去喝咖啡,想事情,也跟洪阿姨聊天。她是媽媽隘門老家的鄰居,我拿反沙灘BOT去的時候,她說:「在澎湖沒有人會餓死,只要肯做。我認識一個阿嬤,生活閒適,不是很愛賺錢,每次都到了要包紅包給人家的時候,才利用退潮,到海邊去撿一個「流夕」的螺、貝類。」
她今年八十多了,兒子也跟他們兩老一樣不愛賺錢,常也是靠她再下海去討賺,才能勉強應付。我想,澎湖真是好地方啊,有這麼棒的海洋資源,如果我們把它們好好維護下來,再去跟阿嬤學一些潮間帶螺貝秘技,沒有什麼其他的特殊才華,好像也可以活下來了。
談到她自己,也說了:「十多年前剛回來澎湖的時候,為提昇自己的生存能力,就什麼都肯學。因為小時候有吃青海菜吃到做惡夢的經驗,本來不敢碰它的,但姑姑要她一起去「溜海菜」,她也硬著頭皮去了。沒有想到,她自己也嚇了一跳,第一次下海,竟也溜了十斤,賺了五百多元。她因此整個人安下了心,展開了她的故鄉新生活。至今,不管是做什麼,她都甘之如飴,對家鄉的人事物,內心始終充滿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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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鄭同僚
報載陸委會證實,近期將鬆綁中國在台刊登廣告規定,中國旅遊業、航空業、會展業等,都將在這波開放之列。陸委會說,相關管理辦法已送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實施。這事情,看似在商言商,但就其可能影響而言,其實不然。
要知道,除了以公共經費支持的公共媒體,其他不論平面媒體或電子媒體,絕大部分的收入都來自廣告;我們幾乎可以說,沒有廣告收入,也就沒了糧草,媒體也就沒有了自主、尊嚴與明天。如此一來,大廣告商下廣告或抽廣告,就不只是在商言商的事,更會變成一種威脅利誘媒體就範的有力籌碼。
台灣的媒體競爭激烈,大家都用盡方法在搶有限的廣告業主;任何新的龐大廣告來源,必然成為各家搶食的大餅。這樣的市場態勢,會使得中國的大廣告主握有超乎想像的影響力。開放中商廣告,等於給了中國政商勢力一個廉價又合法,輕易可以介入台灣媒體經營的終南捷徑。
只要想一想各級政府每年編那麼多廣告/公關預算在餵養媒體做置入性行銷,就可以瞭解,拿錢做廣告有多好用;因為,廣告行銷除了可用內容直接進行洗腦與宣傳外,更可透過「給」與「不給」對媒體運作(特別是新聞)產生間接指揮的槓桿作用。
一旦開放中商廣告,若有一天中國大廣告主以重金廣告為誘餌,明白「希望」甚或只是暗示媒體做某些節目上為與不為的配合考量時,有幾家媒體能禁得起威脅利誘?
引極權統治體制下的中國廣告登台,因此不能只當成商業行為來思考,這絕對也是一項攸關台灣媒體自主的高度敏感政治行為,請行政院三思。(作者曾任公視、華視董事長)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26/today-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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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FB社團發文及討論)
Remy Yang:
06/27縣長及相關人員一行南下七美會勘雙心石滬做成決議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
為了保護石滬和滬腳免受湧浪侵蝕常破損
要在石滬外頭做個外堤來保護雙心石滬
10/25先招標遴選顧問公司規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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