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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所舉行的國家公園委員會,討論南方四島加入海洋國家公園的問題,結論為暫緩審議通過。主席林慈玲主任委員做成裁示:原則可行,但請海管處參考委員意見進行計畫書修正和補充,並盡速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充分溝通對話與說明。若無重大爭議,即可依行政程序進行簽核通過後,報院核定。澎湖的公民團体亦可隨時跟海管處連絡,表達各種意見。會有這樣的結果,很感謝幾位委員的發言支持,也感謝環境資訊協會多年來的努力!

藉此公開展覽及說明會的機會,海管處可以讓在地人的權益更得到重視;各項問題意識更清晰;管理可以更符合在地特性;也讓整個計劃更透明,讓民間的意見及資源可以進來。

我們希望在公開展覽期間,能讓更多在地人來關心,根據計畫書來討論問題,或是給予建議,之後我們彙整再以書面資料送海管處。

澎湖人對於海洋國家公園的設立,大多樂見其成,因為其設立有助於海洋生態保育,其對在地文化保存、產業活化轉型等,應會有長期永續的動能。

然而,我們也看到一些問題有待釐清:

1、與利益關係人的溝通:與在地利益關係人的溝通不夠,對在地需要的了解不足,跟縣內環保/公民團體的對話幾乎闕如。到底實質內容是什麼,大家頂多知道漁業活動會受影響,土地使用還有未來發展跟自己切身相關的,他們都不清楚。

2、遊憩行為的可能破壞: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成立之後,所隨之而來的遊憩活動不宜太急太快,應讓管理組織及方案先行,並充份考量基地現場廢水排放、廢棄物處理、水電設施等,以及對在地社區、文化、經濟之衝擊後方能為之,否則是讓島嶼居民與環境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3、對利益關係人的權益影響評估:對在地居民所造成的影響要有妥善評估及合理作法,包括:經濟活動影響、土地使用限制、人員進出管制等。

4、不當漁業行為的執法:禁漁區之劃設與執法要如何進行?大陸漁船越界捕撈問題?國家公園警方隊何時成立?其與海巡之權責如何劃分? 

5、社區培力的落實:對在地居民的社區培力要如何進行?如何將他(她)們納入整個營運管理中,不管是保育觀念及社區意識的落實推廣,以及在生態旅遊及其他經濟活動的參與,社區培力都扮演關鍵的角色。 

6、傾聽在地聲音:我們也期待海管處要放下身段,擯棄官僚作風,願意傾聽在地聲音,細膩照顧居民權益問題,但在執法上又明快無太多人情包袱,建立居民對海管處的尊重與信任感。

7、確立發展主軸: 在設立初期,如以海管處的管理能量,無法處理太多面向的問題。建議擬定優先發展順位,在生態保育、環境教育、文化古蹟保存等,要有短中長期的規劃,社區人力(和志工)的培力與晉用,需要長期努力。


對於南方四島成立海洋國家公園,期盼各方有更多好的意見進來,在正式設立之前,讓我們給海管處更多建言,也提醒他們不能忽略利益關係人的存在,以及其所可能扮演的積極角色。

文:吳雙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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