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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公民基金會 給環保署公文
要求澎縣府大倉開發案要做環評!

主旨:大倉嶼是澎湖內海的小島,面積只有18.5公頃,縣政府竟決定在這裡蓋總經費五億五千萬的媽祖文化園區,其中包含一座「世界最高媽祖神像」。本案未做妥善可行性評估, 也未考慮對環境衝擊, 民間社會及公民團體強烈要求縣府要符合基本程序正義,先進行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確定沒有問題後再動工。

說明:
一、澎湖縣府在大倉媽祖文化園區的計畫初期,就不重視環評的問題,縣府環保局未被知會本案,也未被要求就本案的環境衝擊做出任何評估。

二、因大倉島整島面積滿潮時不過18.51公頃,此文化園區之規劃雖是4.9685公頃,亦兼及整島之規劃,包括「以徒步系統為主,輔以電動交通工具,實現澎湖低碳示範島」,並將大倉嶼劃分為「媽祖觀光文化園區、漁村聚落生活園區、農業生活體驗區、國際度假村住宿區(後因規避環評而撤出)、沙灘踏浪區與堤岸賞海區」等六個區域,顯見上開文化園區,牽一髮動全身,實質上已涉及大倉嶼整島18.5公頃之規劃建設。

三、大倉嶼屬小型離島,此開發案占了整島面積近三分之一土地,並引水大量觀光人潮,對小島嶼生態系或島上居民而言,不管在用水、交通、空氣、廢棄物均將可能產生極大之影響。

四、近年來澎湖內海的生態已見下滑,對漁民及產業的影響甚鉅,已引起國內重要媒體注意而有相關報導。位於內海海域內之大型開發案應更重視生態保育問題,為避免本案的進行讓生態條件更惡化,實有必要進行完整環境影響評估再動工。

五、根據內政部「澎湖縣島嶼資源調查及開發資源先期規劃」,大倉嶼被列為「海域生物環境敏感區」(第三章第28頁),任何開發案的進行應更審慎。

六、基於上述理由,澎湖的民間團體持續抗爭、堅決反對本開發案已超過兩年,現在還每天在街頭發文宣表達抗議。為解決本案因未做環評所衍生的問題、也避免類似像台東美麗灣案及懇丁悠活度假村的環評爭議,環保署做為主管全國環境的最高機關,應行文要求澎湖縣府落實嚴謹的環評程序!

七、交通部在七月十一發給縣府的公文中提到,其願意補助五千萬元來做景觀工程,其要件之一是:“無礙離島永續發展” 。本開發案可能會對離島、海洋造成無可回復的環境傷害, 要先做好環評,才有可能及早預知開發案的影響,並謀求可能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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