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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在玉虹家所開的「居家服務內容」溝通協調會,海洋公民基金會接受案主的陳情,協助邀請了照顧服務協會的陳雙全理事長及李國忠執行長,還有兩位督導員陪同。參加的案主,除了陳玉虹和成利夫婦,還有另三位肢体殘障的案主,以及一位視障的案主。

昨天溝通協調會的目的,主要是在反映數起縣內因為居家服務提供內容和規定僵化,無法滿足案主最關鍵的需求,致中斷使用服務的案例

昨天的溝通氣氛尚稱平和,大部份案主都把問題指向:
1、多位案主和楊姓督導的溝通出現問題,因此向社會處提出申訴。社會處社工和居服督導協調後提出的清潔範圍界定,仍有部份內容和案主的需求有明顯落差。
2、案主夫婦除翁先生是視障外,均為肢障者,窗簾、門窗清潔有其困難,逢過年前,颱風後實有清潔的需要,故主張在居服時數範圍內分次請居服員協助清潔。
3、居家服務單位(照顧服務協會)的內部規定恐存在不符合社會需求、不合時宜現象。
4、有些居服督導專業和經不足,缺乏對案主或家屬的同理心,導致服務溝通不良,甚至拒絕繼續使用該服務。
5、執行單位的權責要釐清,社會處長照中心、衛生局及照顧服務協會請別互踢皮球。

陳雙全理事長在會後給予陳情案主回應:將召集社會處及衛生局界定更合理的服務範圍。他期盼居家服務應是真正的全方位服務,所有的居服員都可做到能力可及的最大限度,給予案主真正的便利。

根據內政部「失能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服務計畫」,居家服務提供及評估單位應確實考量地方特色及需求。依身心障礙者之身心狀態、生活習慣、語言及宗教信仰者,提供最適切之服務。

海洋公民基金會將持續追縱本案的後續發展。照顧服務協會這十年來長期服務案主,在澎湖的社福服利提供上,居功厥偉,但因自縣府委託辦理居家服務以來,即由照顧務協會一家承攬,在服務使用者沒有選擇服務單位狀況下,協會肩負的社會責任應當更為重大艱鉅。

海洋公民基金會這邊,深切期盼該會在執行居家服務工作能秉持以人為本,案主需求為主体的精神,發展個別化服務,而不是以行政簡便為考量,拿同樣的標準套用在每一位案主身上,這樣會失去政府推動服務的美意。

另外,還需不斷提昇工作人員的專業及敬業,落實雙向的服務溝通,才能維護服務之品質。居家服務協會的執行單位及全体居服員,大家都辛苦了,澎湖社會很肯定你們的存在。然為了更多案主的生命品生活福祉,請再多加油!

2012.4.19 8:00am

經過了案主陳情後,澎湖縣照顧服務協會果然動了起來,更積極地去討論、思考每位案主的個別需求為何?要如何幫助他們才能達到居家服務的本意?以人為本的服務原則如何落實?相信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可以讓澎湖的社會福利制度走上一個新的里程碑。

昨天打給陳雙全理事長,希望能了解後續發展,我們也將爭取參加與社會處及衛生局的居家服務內容協調會,以民間社團的監督角色來持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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